2016

关于缴纳2011年会费和补缴第四届会员会费的通知

时间:2011-04-13   作者: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   来源:

中腐协(2011)3号 

关于缴纳2011年会费和补缴第四届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全体会员单位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腐植酸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科研之花开遍全国各大院校,企业实力不断提升。同时,协会工作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和全行业的普遍认可,协会在行业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凝聚力越来越强,会员队伍不断壮大。

        2011年,是国家和全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为了梳理会员队伍,开启新的发展征程,攀登新的产业高峰,协会拟于2011年8月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并对2011年会费和第四届会员会费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缴纳2011年会费

1、凡在2011年8月10日之前缴纳会费的,均按第四届会员会费标准缴纳;

2、凡在2011年8月10日之后缴纳会费的,均按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调整通过的新的会费标准缴纳;

3、凡在2011年8月10日之前申请入会并缴纳会费的新会员单位可认定为协会第四届会员单位;

4、凡在2011年8月10日之后申请入会并缴纳会费的新会员单位认定为协会第五届会员单位。

 

二、补缴第四届会员会费

1、因企业停产整顿等原因而中断与协会联系或未连续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者,均保留第四届完整会员资格;

2、因法人等法律关系变更而中断与协会联系或未连续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并提供更改后法律证明的,均保留第四届完整会员资格;

3、有漏缴会费情况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者,均保留第四届完整理事资格;

4、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会费者,会员部将重新调整各会员单位《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第四届会员管理记录表》,并纳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相关报告;

5、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会费者,均可在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继续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如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协会活动、获得协会优先服务等权利;

6、凡未在2011年6月30日前补缴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单位权利。

 

三、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民政部备案的会费标准

1、企业会员单位1800元/年,非企业会员单位1200元/年;

2、企业理事单位3000元/年,非企业理事单位1800元/年;

3、企业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非企业常务理事单位2500元/年;

4、企业副理事长单位16000元/年,非企业副理事长单位8000元/年。

 

四、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拟同期举办项目申报分论坛

2010年,我会成功申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既充分发挥了国家行业协会推荐主体的作用,同时为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农业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十二五”规划及专项科技项目开辟了先河。为扩大全国腐植酸企业申报相关项目的力度,我会决定梳理国家“十二五”规划及各专项资金项目,结合企业优势和项目申报特点,制定统一申报模式,建立统一申报办法,形成项目申报资源库,并拟在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研讨,有关启动《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十二五”科技指导计划》的通知详见“中腐协[2011]4号”。凡提交材料并通过审核的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将有机会参与申报国家“十二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还可参与中国石化行业成果评审工作等。

 

五、会费汇款方式

汇入单位: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铺炕分理处;银行帐号:0200022309014405144;汇款时请注明“会费”。 

联系电话:010-82035180,传真:010-82032432,联系人:郑蕾。 

“腐植酸是关怀人类的新产业”,“高扬绿色,关注民生”是腐植酸行业的宗旨,《中国腐植酸绿色低碳宣言》是腐植酸产业的庄严承诺。希望各会员单位作为腐植酸产业的优秀代表者,在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大好形势下,抓住历史机遇,共同迎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推动《中国腐植酸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全新的面貌投入到行业建设当中!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2011年 会费 缴纳 通知                                   

  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秘书处         2011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