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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出台,有待第三方腐植酸环境友好产业出手

时间:2022-05-20   作者:   来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出台,有待第三方腐植酸环境友好产业出手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点击“阅读原文”)。

《规定》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五大方面:①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②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③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④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⑤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腐植酸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天然使者,在土壤、大气、水体等生态环境修复不同领域均可发挥重要作用。《规定》的出台无疑为腐植酸生态修复企业打开了市场。希望腐植酸生态修复企业抓住机遇,积极争取第三方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投入到生态环境建设之中,以不负国家赋予腐植酸环境友好产业的重要使命。


(中腐协秘书处  供稿)